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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 06:57:29|来自:北京海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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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菅人命
多年来:发生于烧友之间的,航空零部件或者成品的交易,采取的是口耳相传与朋友介绍的方式,来达成意向,然后银货两讫。国内低空轻航事业正处于萌动的阶段,各项规范不健全的情况下,这原本是以有着高尚品德为基础,众志成城的好事;试想能把生命互相托附,这是多么高贵的情操!轻航先驱们,身体力行,披荆斩棘,仿造或研发出,零部件或者成品,形成商业贩售获取利益,也无可厚非。但这也就要求贩售商品者,对自己有更高的正义感与道德要求,而非一般的贩夫走卒;哗众取宠;挣名逐利之夫。但在未形成自律规范的大环境下,夜郎自大之辈,也就有了无法无天的温床,其基础是:反正想飞的烧友都是不要命的;即便售出的商品,自己都不敢飞,也能理直气壮自圆其说。如此一来,无疑在未来国内轻航领域前进的道路上,埋下了隐患与悲剧。诚如前言:本人在交易时有着切身之痛;故敢冒大不讳,直抒个人经历如下:前年本人向黄X军先生订购(双人旋翼机一架),预付定金一万元人民币,待到本人要求,黄君做荷载200公斤,500米高度巡航,起降测试,遭到拒绝,黄君巧舌日如簧百般推诿;令人不禁为之汗颜。闲言碎语,不必说;在这里凸显;一个重点:(产品制造者,不敢飞自己的产品,看客诸君,您敢买吗?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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