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下一页
发帖
查看 3047 回复 15

[经验分享] 关于拖挂房车驾照的重要提示!

 

2

主题

8

回帖

130

积分

房车家族成员

积分
130
发表于 2018-1-12 23:30:55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第25届北京国际房车露营展览会
233053i0a0q3rf03vq04gv.jpg
233054ozx5kq4tx8k88hm8.jpg
今天去江苏车管所上牌,几经周折,牌照是上好了,有照片为证。但上牌的jc到场看到我的车就让我出示驾照。当场联络机动中队来处理我:拖这个车必须要a2牵引车的驾照。今天不是找关系的话12分,罚两千,人还得进去!

1

主题

23

回帖

494

积分

房车家族成员

积分
494
发表于 2018-1-14 10:19:31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拖这个车不用A2呀,

0

主题

4

回帖

337

积分

房车家族成员

积分
337
发表于 2018-1-14 10:27:18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A2驾照跟具备牵引车资质吗?天朝威武
向往的生活

2

主题

85

回帖

798

积分

房车家族队长

积分
798
发表于 2018-1-14 10:30:59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网上查资料,说是C1可以驾驶旅居挂车,挂车不得超过6米的车,有的jc根本不懂法律,乱执法!而法律上写的也混乱!这里需要弄明白牵引车是否包括旅居挂车,法律上也没说明白,所以就乱套了
人生何其短,弹指一挥间,屈指可数的三万天!

2

主题

85

回帖

798

积分

房车家族队长

积分
798
发表于 2018-1-14 10:48:10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六条中规定“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:
(一)载货汽车、半挂牵引车、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。挂车的灯光信号、制动、连接、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;
(二)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,挂车不得载人。
法律上是说了,小型载客汽车可以拖挂车,但是C1驾照上写的准驾车型,并没有拖挂车或者旅居挂车!所以很矛盾!
有一个车友,也是拖了一个旅居挂车,被jc逮住,但是他的行驶证上,写的是小型轿车,jc说只有小型载客汽车才能拖挂车,所以被罚款扣分了!
执法混乱不堪!照这么说,C1驾照上的准驾车型,根本就没写小型轿车,那这个车友,为什么可以开小型轿车!
人生何其短,弹指一挥间,屈指可数的三万天!

2

主题

85

回帖

798

积分

房车家族队长

积分
798
发表于 2018-1-14 10:52:14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C1准驾的车型: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、微型载货汽车、轻、小、微型专项作业车
准驾的其他车型:C2、C3、C4
人生何其短,弹指一挥间,屈指可数的三万天!

47

主题

227

回帖

3142

积分

房车家族香主

积分
3142
QQ
发表于 2018-1-14 21:19:21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又一个被执法的! 唉,

11

主题

669

回帖

7万

积分

认证房车车主

积分
71906
发表于 2018-1-16 16:55:35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那你买这小拖挂没法用了,用A2照才能驾驶重型半挂货车这点没错,问一下你这个车全称是重型半挂车吗?交法五十六条第二款:小型客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700公斤以下挂车。并没有标注必须A2照才可以驾驶,可以说他没有法律依据,除非他把交法第五十六条给改了!所以不要误解和误传害人害已。

2

主题

8

回帖

130

积分

房车家族成员

积分
130
发表于 2018-1-17 07:59:34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淮安RV 发表于 2018-1-16 16:55
楼主那你买这小拖挂没法用了,用A2照才能驾驶重型半挂货车这点没错,问一下你这个车全称是重型半挂车吗?交 ...

你做房车的吗?我不是托关系已经被处罚了。我误传啥?jc明确告知我如果存在异议,可以在十五天内提出行政复议,你教我个办法来,好不好?…

2

主题

8

回帖

130

积分

房车家族成员

积分
130
发表于 2018-1-17 08:06:58|来自:江苏 | 显示全部楼层
A2驾驶证
A2驾照的准驾车型为牵引车,持有我国公安交警车管机关核发的有效A2驾照能重型、中型全挂、半挂汽车列车,还可以驾驶B1,B2,C1,C2,C3,C4,M所准许的!以上是我百度的内容,我
12下一页
发帖

快速回帖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