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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9-15 02:33:38|来自:吉林长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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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赵老师 于 2012-9-15 03:37 编辑
雪虎1608 发表于 2012-9-13 09:27
大家看看这个收费标准,赵老师的房车能按一类车收费吗?中国太大了,各地的收费标准不一,一辆微面在湖南等 ...
敬告各位房车爱好者:
车已经提来了,有兴趣看车可来电话联系。
这次从江铃厂提“赵老师房车”在江西高速路产生三次收费,收费员输入车牌号,电脑自动显示都是按客车一类(按车座位数标准)收费;但在广东省梅龙高速汕头出口要按三类收费(按车类型标准,就是你的相片显示的)。14日下午我向汕头物价部门投诉了(已受理)。
投诉理由:交通部对高速公路是规定“按车座位数标准”收费,据收费站说广东省交通厅有批准梅龙高速“按车类型标准”收费,他们却拿不出有效的文件,也没有在收费站悬挂公示收费标准。
我告诉收费站:广东省交通厅批准你梅龙高速“按车类型标准”收费、没有在收费站悬挂公示收费标准牌,违反了交通部对高速公路是规定“按车座位数标准”收费规定和物价部门的收费规定。
作为一个企业不能那种收费高、有利,就采用那种收费。这就是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冲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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