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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31 14:51:00|来自:广东珠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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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<font face="Verdana">8 帐 篷 区<br/>8.1 帐篷区的营位应包括帐篷、露营者的活动区。帐篷是休息住人的地方,为防治地面潮湿影响露营者的居住则要求帐篷地面高于室外地面30┩。<br/>8.2 居住帐篷以青年人居多,露营地除提供必要生活卫生设施(如公共卫生间、盥洗间等),也要为他们提供适当数量的生活设施方便露营者随时使用(如饮水龙头、洗碗池等),但也不宜每个帐篷都设一个生活设施。本条规定以15人为一个单元设置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。<br/>8.3 帐篷区一般都设在露营地有树木的地方,为保证露营者活动安全,本条规定树枝下的最小空间。 <br/>8.4 青少年露营是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为贯彻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提高青少年体质,培养团队精神而组织的(如爬山、徒步行走、拓展训练等)体育活动。露营地正是适应这些运动的极好场所。本条对露营地的布置明确规定要考虑青少年的活动。<br/>9 生活卫生设施<br/>9.1 露营者到营地露营、游玩,他们最关心的是露营地提供的生活卫生设施是否完善。否则露营者将无法生存。所以本条要求露营地必须提供生活卫生设施,包括:公共卫生间、公共淋浴间、公共盥洗间、公共洗衣间等。<br/>9.2 露营地的生活卫生设施的设置必须考虑到便于露营者的使用。生活卫生设施距离生活区太近不卫生(如有气味、蚊虫等),太远上厕所不方便(尤其老人、儿童),本条对生活卫生设施距营位的距离做出了规定。<br/>9.3~9.4 本条强调了生活卫生设施的建筑外观、色彩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,及内部设施的卫生、舒适要求,并要达到人性化的设计,以满足特殊人群的要求。<br/>9.5 由于露营地的活动特点,露营者使用时间集中,为避免排队现象及减少上厕所的拥挤程度,但又不能有过多厕位,本条参考有关规范、建筑设计资料集及公共场所的使用情况,如表1为《体育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31)中观众上厕所的厕位指标。<br/>表1 观众厕所厕位指标<br/> <br/>项目 男厕 女厕 <br/> 大便器<br/>(个/1000人) 小便器<br/>(个/1000人) 小便槽(m/1000 人) 女大便器<br/>(个/1000人) <br/>指标 8 20 12 30 <br/>备注 二者取一 <br/>注 男女比例为1:1 </font></p>
<p><font face="Verdana">如在《剧场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57)中提出:<br/>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,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.6m长小便槽。<br/>女厕应按25座设一个大便器。<br/>男女厕所的位数比率为1:1。<br/>在北京市地方标准《公共厕所建设标准》(DB11/T19)中:<br/>1) 对公共娱乐建筑、体育场馆和展览为观众配置的卫生设施,男厕按250人以下设一个大便器,每增加1~500人增加1个。女厕按不超过40人的设1个大便器;41~70人设3个;70~100人设4个,每增加1~40人增1个。<br/>2) 对饭店(宾馆)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,不带套间的大便器为每9人1个。<br/>3) 对机场、(火)车站、综合性服务楼和服务性单位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<br/>男厕 每1~150人设1个大便器,75人以下配2个小便器;<br/>女厕 1~12人配1个;13~30人配2个;30人以上每增加1~25人增配1个大便器。<br/>4) 办公、商场、工厂和其他公用建筑为职工配置的卫生设施,如表2<br/>表2 办公、商场、工厂和其他公用建筑为职工配置的卫生设施<br/> <br/>适合任何种类职工使用的卫生设施 <br/>工作人数 大便器数量 洗手站数量 <br/>1~5 1 1 <br/>6~25 2 2 <br/>26~50 3 3 <br/>51~75 4 4 <br/>76~100 5 5 <br/>100人以上 增建卫生间的数量或按每25人的比例增加设施 <br/>仅为男职工的卫生设施 <br/>男性人数 大便器 小便器 <br/>1~15 1 1 <br/>16~30 2 1 <br/>31~45 2 2 <br/>46~60 3 2 <br/>61~75 3 3 <br/>76~90 4 3 <br/>91~100 4 4 <br/>100人以上 增建卫生间的数量或按每50人的比例增加设施 <br/>注:日本营地基准卫生间每个/20人大便器 </font></p>
<p><font face="Verdana">本条厕位指标的考虑既参考以上有关资料的规定,又结合露营地生活居住的特点而制定了营地公共卫生间厕所指标。<br/></font></p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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